JavaScript是一種廣泛用於客戶端網頁開發的腳本語言,最常是於HTML上使用,用來給HTML網頁添加動態功能。然而JavaScript也被用於不同的介面上,如伺服器。它最初由網景公司的Brendan Eich設計,是一種動態、弱型別、基於原型的語言,內建支援型別。JavaScript是甲骨文公司的註冊商標。 Ecma國際以JavaScript為基礎制定了ECMAScript標準。JavaScript也可以用於其他場合,如伺服器端編程。完整的JavaScript實作包含三個部分:ECMAScript,文件物件模型,瀏覽器物件模型。
Netscape在最初將其腳本語言命名為LiveScript,後來Netscape在與Sun合作之後將其改名為JavaScript。JavaScript最初受Java啟發而開始設計的,目的之一就是「看上去像Java」,因此語法上有類似之處,一些名稱和命名規範也借自Java。但JavaScript的主要設計原則源自Self和Scheme。JavaScript與Java名稱上的近似,是當時網景為了行銷考慮與昇陽電腦達成協議的結果。為了取得技術優勢,微軟推出了JScript來迎戰JavaScript的腳本語言。為了互用性,Ecma國際(前身為歐洲電腦製造商協會)建立了ECMA-262標準(ECMAScript)。現在兩者都屬於ECMAScript的實作。儘管JavaScript作為給非程式人員的腳本語言,而非作為給程式人員的程式語言來推廣和宣傳,但是JavaScript具有非常豐富的特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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